(五)医嘱处理的注意事项
1、精力要集中,认真、细致、准确、及时。要求字迹清楚,不得任意涂改。
2、医嘱必须经医生签名后护士方可执行。在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在抢救或手术过程中医生提出口头医嘱,护士必须向医生复诵一遍,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事后仍需由医生及时将医嘱补写在医嘱单上。
3、医嘱每班、每日核对,每周整体查对,查对后签字。
4、处理医嘱的原则是先急后缓,先执行临时医嘱,后执行长期医嘱。
5、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必须交班,并在护士交班记录本上注明。
三、特别护理记录单
用于危重、大手术或特殊治疗须严密观察病情者。
(一)记录内容: 扼要记录患者一日内的各种情况,包括生命体征、用药情况、出入液量、病情动态、治疗、护理及其效果。
(二)记录方法
1. 用蓝钢笔填写眉栏各项。
2. 日间7时至19时用蓝钢笔记录,夜间19时至次晨7时用红钢笔记录。
3. 各班交班前,将病人的情况作扼要小结,并签全名。
4. 病人出院或死亡后应归入病案保存。
四、交班报告的书写
病室报告:用于值班护士将值班期间病室的情况及病人的病情动态进行书面交班,以便接班护士全面掌握病人情况、注意事项和应有的准备工作。
(一)书写要求
1. 应在了解病情的基础上写。
2. 书写内容应全面、真实、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3. 字迹清楚、不随意涂改。白班用蓝钢笔、夜班用红钢笔书写。
4. 对新入院、转入、手术、分娩病人、危重病人,在诊断的下方分别用红笔注明“新”、“转入”、“手术”、“分娩”、“※”。
5. 当班护士签全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