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本考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管理;
(二)制定本考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具体措施;
(三)负责审定考生报名资格;
(四)负责指导考区内各考点的业务工作;
(五)负责处理、上报考试期间本考区发生的重大问题。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卫生行政部门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可根据实际情况,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成立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小组。
第十条 考区根据考生情况设置考点,报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备案。考点设在设区的市。考点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考点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
(二)执行本考点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具体措施;
(三)受理考生报名,核实报名材料,初审考生报名资格;
(四)负责为不能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的考生打印准考证;
(五)处理、上报本考点考试期间发生的问题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六)发给考生成绩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第十一条 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有计划地培训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提高考试管理水平。
第十二条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