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临床表现
(一)子宫收缩乏力
1.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低张性子宫收缩乏力)
子宫收缩具有正常的节律性、对称性和极性,但收缩力弱,宫腔压力低小于15mmHg,持续时间短,间歇期长且不规律,宫缩小于2次/10分钟。在收缩的高峰期,子宫体不隆起和变硬,用手指压宫底部肌壁仍可出现凹陷。根据其在产程中出现的时间可分为:
① 原发性宫缩乏力,指产程开始即子宫收缩乏力,宫口不能如期扩张,胎先露部不能如期下降,产程延长;
② 继发性宫缩乏力,指产程开始子宫收缩正常,在产程进行到某一阶段(多在活跃期或第二产程),子宫收缩力较弱,产程进展缓慢,甚至停滞。
2.不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高张性子宫收缩乏力)
子宫收缩的极性倒置,宫缩不是起自两侧子宫角部,宫缩的兴奋点是来自子宫下段的一处或多处,节律不协调。宫缩时宫底部不强,而是中段或下段强,宫缩间歇期子宫壁不能完全松弛。
这种宫缩容易使产妇自觉宫缩强,持续腹痛,拒按,精神紧张,烦躁不安,体力消耗,产程延长或停滞,严重者出现脱水、电解质紊乱、肠胀气、尿潴留。由于胎儿一胎盘循环障碍,可出现胎儿宫内窘迫。
3.产程曲线异常 子宫收缩乏力均可导致产程曲线异常,有以下七种:
(1)潜伏期延长:从临产规律宫缩开始至宫口开大3cm为潜伏期,超过16小时为潜伏期延长。
(2)活跃期延长:从宫口开大3cm开始至宫口开全为活跃期,超过8小时为活跃期延长。
(3)活跃期停滞:进入活跃期后,宫口不再扩张达2小时以上,为活跃期停滞。
(4)第二产程延长:第二产程初产妇超过2小时,经产妇超过1小时尚未分娩,为第二产程延长。
(5)第二产程停滞:第二产程达1小时胎头下降无进展,为第二产程停滞。
(6)胎头下降延缓:活跃期晚期及第二产称,胎头下降速度初产妇/h,经产妇<2cm/h,称胎头下降延缓。
(7)胎头下降停滞:活跃期晚期胎头停留在原处不下降达1小时以上,称胎头下降停滞。总产程超过24小时称为滞产。
(二)子宫收缩过强
1.协调性子宫收缩过强
子宫收缩的节律性、对称性和极性均正常,仅子宫收缩力过强、过频(10分钟内有5次或以上的宫缩且持续达60秒或更长),若产道无阻力,无头盆不称及胎位异常,往往产程进展很快,宫颈口在短时间内迅速开全,分娩在短时间内结束,造成急产,即总产程不超过3小时。多见于经产妇。由于宫缩过强、过频易致产道损伤、胎儿缺氧、胎死宫内或新生儿外伤等。
2.不协调性子宫收缩过强
(1)强直性子宫收缩:由于外界因素所引起宫颈口以上部分的子宫肌层出现强直性痉挛性收缩,宫缩间歇期短或无间歇,产妇烦躁不安、持续腹痛、拒按。胎方位触诊不清,胎心音听不清。有时可在脐下或平脐处见一环状凹陷,即病理性缩复环。
(2)子宫痉挛性狭窄环:指子宫壁某部肌肉在外因下呈痉挛性不协调性子宫收缩所形成的环状狭窄,持续不放松,称子宫痉挛性狭窄环。此环特点是不随宫缩上升,**检查可触及狭窄环。产妇持续性腹痛、烦躁、宫颈扩张缓慢、胎先露下降停滞、胎心律不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