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急性心力衰竭的紧急处理
病人取坐位,双腿下垂;立即高流量加压吸氧,可用50%的酒精湿化;按医嘱用药,如**、快速利尿剂、血管扩张剂(硝普钠、硝酸甘油、酚妥拉明)、强心剂、氨茶碱等。另外,一定情况下可用四肢轮流三肢结扎法。
4.心脏病妇女分娩期
(1)严密观察产程进展,左侧卧位,上半身抬高。正确识别早期心力衰竭的症状及体征。第一产程,每15分钟测血压、脉搏、呼吸、心律各1次,每30分钟测胎心律1次。第二产程每10分钟测1次上述指标,或持续监护。给予吸氧。给予抗生素治疗持续至产后1周。
(2)缩短第二产程。
(3)预防产后出血。胎儿娩出后,立即在产妇腹部放置沙袋,持续24小时。为防止产后出血过多,可静脉或肌内注射缩宫素(禁用**)。遵医嘱输血、输液,仔细调整滴速。
(4)给予生理及情感支持,降低产妇及家属焦虑。
5.心脏病妇女产褥期
(1)产后72小时严密监测生命体征,产妇应半卧位或左侧卧位,保证充足休息, 必要时镇静,在心功能允许时,鼓励早期下床适度活动。
(2)心功能I~Ⅱ级的产妇可以母乳喂养;Ⅲ级或以上者,应及时回乳。
(3)促进亲子关系建立,避免产后抑郁发生。
(4)不宜再妊娠者在产后1周做绝育术,未做绝育术者应严格避孕。
(5)详细制定出院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