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补充液体的护理
(1) 口服ORS液:适用于轻、中度脱水而无严重呕吐者。累积损失量按轻度脱水50mlkg中度脱水80~100ml/kg喂服,于4—6小时喂完;继续损失量根据排便次数和量而定。
注意:
①服用ORS液期间应让患儿照常饮水,防止高钠血症的发生;
②如患儿眼睑出现水肿,应停止服用ORS液,改用白开水;
③新生儿或心、肾功能不全,休克及明显腹胀者不宜应用ORS液。
(2)静脉补液:适用于中度以上脱水的患儿。应注意:
1)输液速度 过快易发生心力衰竭及肺水肿,过慢脱水不能及时纠正。
2)补液中应密切观察 患儿前囟、皮肤弹性、眼窝凹陷情况及尿量
3)及时观察静脉输液是否通畅,局部有无渗液、红肿。
4)准确记录第一次排尿时间、24小时出入量,根据患儿基本情况,调整液体入量及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