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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通知


根据国家考务统一安排,为做好2024年度全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人员

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副高级、正高级职称周期内,可自愿报名参加本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2024年7月6日至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专业及形式

(一)考试专业

正、副高级各119个专业(附件1),报考专业须与拟晋升职称专业一致,如无对应专业,可选择相近专业参加考试。

(二)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人机对话方式,其中藏医学、藏药学、蒙医学、蒙药学专业考试采取纸笔作答方式。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和审核。报考人员请于4月23日至5月24日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https://www.21wecan.com),在线填报打印报名表,报名表经本人核实签名后生效。报考藏蒙医药专业人员请填写蒙藏医药专业报名表(附件4),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一寸证件照电子版。用人单位认真审核考生报名表和报名材料,加具意见及公章。

(二)现场确认。各地区、各单位统一将考生确认签名的报名表和单位审核通过的汇总表各1份加盖本地区、本单位公章,于5月6日至5月24日到省医药卫生学会联合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未经确认的报名表无效。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如下:

5月6日果洛州、5月7日玉树州、5月8日黄南州、5月9日海西州、5月13日海北州、5月15日海南州、5月20日海东市、5月23日西宁市,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各医疗卫生机构、省级行业和民营医院自行与省医药卫生学会联合办公室对接现场确认时间。

(三)准考证打印。请考生关注网上报名审核进度,7月1日起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https://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我委不再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省医药卫生学会联合办公室负责做好与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沟通、报名资格审核、考场对接、考务安排和相关保障工作,要严肃考试工作纪律,严守保密规定。

(二)各用人单位按照“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资格审核主体责任,把好执业资格准入关,重点审核学历、资历条件、任职条件要求、申报考试专业是否与现任工作岗位所从事专业、毕业专业、申报评审专业一致或相近。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逐级做好组织安排和监督管理工作,对资格审核不严,反映问题较多的地区和单位,我委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报考材料的报送,专人负责审核和汇总,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四)未尽事宜,仍按照我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电话:省医学会联办0971—6251654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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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地区考试时间安排

  • 网上报名4-5月
  • 现场审核4-5月
  • 缴费时间5-6月
  • 打印准考证6-7月初
  • 考试时间7月初
  • 考试方式人机对话
  • 成绩公布8月
  • 面审时间各省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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