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计划免疫程序
我国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任何人均应按照有关规定接受预防接种,并且对小儿实施预防接种证制度,使接种对象和接种项目准确、及时,避免发生错种、漏种和重种,见表1。
(四)预防接种的注意事项
1.接种的准备工作
接种场所应光线明亮,空气流通,冬季室内应温暖。接种用品及急救用品要摆放有序。严格遵守消毒制度,要做到每人用一副注射器、一个针头,以免交叉感染。
2.受种者的准备
作好解释、宣传工作,消除紧张、恐惧心理,争取家长和小儿的合作。皮肤应清洁,防止感染。接种最好在小儿饭后进行,以免晕针。
3.严格掌握禁忌证
接种前认真询问病史及传染病接触史,必要时先做体检。
(1)一般禁忌证:急性传染病,包括有急性传染病接触史而未过检疫期者;严重慢性病如风湿病、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等;消耗性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痒肤病;过敏者如哮喘、荨麻疹、严重的湿疹等;或者有癫痫或惊厥史的小儿等。
(2)特殊禁忌证:发热或一周内每日腹泻4次以上的小儿;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如放射治疗、糖皮质激素、抗代谢药物和细胞毒药物;近l个月内注射过丙种球蛋白者,不能接种活疫苗。各种制品的特殊禁忌证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执行。
4.操作要点
(1)严格核对:仔细核对小儿姓名和年龄;严格按照规定的接种剂量接种;注意预防接种的次数,按使用说明完成全程和加强免疫;按各种制品要求的间隔时间接种,一般接种活疫苗后需隔4周,接种死疫苗后需隔2周,再接种其他活或死疫苗。
(2)生物制品的准备:①检查制品标签:包括名称、批号、有效期及生产单位,并作好登记;②检查药物:安瓿有无裂痕,药液有无发霉、异物、凝块、变色或冻结等,若发现药液异常,立即停止使用;③按照规定方法稀释、溶解、摇匀后使用;④严格无菌操作,抽吸后如有剩余药液,需用无菌干纱布覆盖安瓿口,在空气中放置不能超过2小时;⑤接种后剩余药液应废弃,活菌苗应烧毁。
(3)局部消毒:用2%碘酊及75%的乙醇消毒皮肤,待干后注射;接种活疫苗、菌苗时,只用75%乙醇消毒,因活疫苗、菌苗易被碘酊杀死,影响接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