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占70%)。主要考评是否完成《福建省农村“六大员”管理办法(试行)》(闽农办(2009)43号)中规定的乡村医生岗位职责:
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服务规范,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指导;宣传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做好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协助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健康教育,宣传计生卫生防病知识;协助卫生院根具有关规定开展预防接种工作,执行传染病报告和防控,参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置,负责有关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填报;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饮食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劳动卫生和学校卫生等工作;承担妇幼保健工作;进行一般常见病初级诊治与转诊工作,积极提供上门巡诊服务,及早发现孕妇,动员孕妇或追踪高危孕产妇到乡镇卫生院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做好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随访,指导产褥期保健、新生儿保健;协助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指导残疾人康复;鼓励应用中医药诊疗技术为农村居民服务;协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
各项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卫生行政部门的指令性任务应列为考评的重点内容进行考评。
(二)业务水平考核(占20%)。考核内容应以实践技能考核为主,可根据需要组织理论考核。考核委员会确定乡村医生考核题库,乡村医生从中抽取若干考题现场应答。
(三)学习培训情况考核(占10%)。乡村医生应提供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每年1次规范化培训的合格记录。
第十一条职业道德评定主要内容包括:乡村医生在执业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医患关系、依法执业、医德医风等情况。考核委员会(小组)在评定过程中要充分听取所在村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及其他乡村医生的意见。
第四章考核方式和程序
第十二条考核方式主要包括:
(一)个人述职: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业务水平、学习培训等内容;
(二)日常工作和年度考核;
(三)业务水平测试;
(四)职业道德评议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