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临床表现及分类
高血压、水肿、蛋白尿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三大临床表现。
1.轻度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血压轻度升高,可伴轻度蛋白尿和(或)水肿,此阶段可持续数日至数周,或逐渐发展,或迅速恶化。
(1)高血压:妊娠20周后血压开始升高≥140/90mmHg,但<150/100mmHg或超过原基础血压30/15mmHg。
(2)蛋白尿:略晚于血压升高,一般<0.5g/24h尿,开始时可无蛋白尿。
(3)水肿:最初可表现为体重的异常增加(即隐性水肿),每周超过0.5kg,或出现凹陷性水肿。水肿多由踝部开始,渐延至小腿、大腿、外阴、腹部,按之凹陷。水肿可分四级:“十”水肿局限于踝部和小腿;“十十”水肿延及大腿;"十十十 ”水肿延及外阴和腹部; “十十十十”全身水肿或伴腹水。
2. 中度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血压≥150/100mmHg,但<160/110mmHg;尿蛋白 (+),或≥0.5g/24h尿,但<5g/24h尿,或伴有水肿;无自觉症状。
3.重度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血压≥160/110mmHg;尿蛋白(十十)一(十十十十),或≥5g/24h尿;可有不同程度的水肿,并有一系列自觉症状。此阶段可分为先兆子痫和子痫。
(1)先兆子痫:除高血压、水肿、蛋白尿症状外,还出现头痛、眼花、胃区疼痛、恶心、呕吐等症状。
(2)子痫:即在先兆子痫的基础上进而出现抽搐发作,或伴昏迷。典型子痫发作表现为眼球固定,瞳孔放大,瞬即头歪向一侧,牙关紧闭,继而口角及面部肌肉颤动,数秒后全身及四肢肌肉强直,双手紧握,双臂伸直。抽搐时呼吸暂停,面色青紫。持续1分钟左右,抽搐强度减弱,全身肌肉松弛,随即深长吸气,发出鼾声而恢复呼吸。抽搐发作前及抽搐期间,病人神志丧失。病情转轻时,抽搐次数减少,抽搐后很快苏醒,但有时抽搐频繁且持续时间较长,病人可陷入深昏迷状态。在抽搐过程中易发生唇舌咬伤、摔伤甚至骨折等多种创伤,昏迷时呕吐可造成窒息或吸入性肺炎。子痫多发生于妊娠晚期或临产前,称产前子痫;少数发生于分娩过程中,称产时子痫;个别发生在产后24小时内,称产后子痫。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尤其是重度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者,往往可发生肾功能障碍、胎盘早剥、胎儿宫内发育迟缓、胎儿窘迫等母儿并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