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U重症监护病房
转入收入ICU的患者,原则上需根据ICU的收治标准,经主管医师会诊同意后收入,节假日及夜班收治患者需及时向主管医师汇报。
从院内其他科室经会诊后转入的患者,应由原科室医护人员陪送入ICU,且做好交接班,ICU需预先做好抢救准备。
外院病人必须由ICU科主任会诊同意后收治入。
1、ICU收治范围
各种危重的急性可逆性疾病,需进行生命支持者,如各种休克,循环衰竭和心搏,呼吸骤停,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呼吸功能不全和呼吸衰竭急性发作。
心肺复苏后需脑复苏的患者,溺水,电击伤复苏后患者,意外事故和严重创伤,各种类型中毒,多系统器官衰竭,昏迷及各种代谢性疾病危象,严重酸碱内环境失衡等。
重大手术后需要密切监护和复苏,如心血管手术后,需行呼吸循环支持者,高龄半有并发症患者术后监护等。
明确为脑死亡者,癌症晚期患者不应收ICU。
2、诊疗标准参考
ICU收治标准参考三方面的内容的综合考虑,包括优先级别,诊断及客观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