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又分为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和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不同的孕周,不同的分类就决定了处理方式的不同。所以这部分内容多且复杂,无论是临床执业医师还是临床助理医师都必须掌握。
为了帮助理解记忆,内容总结如下:
治疗目的和原则是:①争取母体完全恢复健康,胎儿生后能够存活;②以对母儿影响最小方式终止妊娠。
1.妊娠期高血压可住院也可在家治疗。
休息、镇静、密切监护母儿状态。
2.子痫前期应住院治疗,防止子痫及并发症发生。治疗原则为休息、镇静、解痉、降压、合理扩容和必要时利尿、密切监测母胎状态、适时终止妊娠。
解痉:首选硫酸镁;
降压:目的是为了延长孕周或改变围生期结局;
利尿药物:仅用于全身性水肿、急性心力衰竭、肺水肿、血容量过多且伴有潜在性肺水肿者。
终止妊娠时机
1)终止妊娠时机
①妊娠期高血压、轻度子痫前期的孕妇可期待至足月。
②重度子痫前期患者:妊娠<26周经治疗病情不稳定者建议终止妊娠;妊娠26~28周根据母胎情况及当地母儿诊治能力决定是否期待治疗;妊娠28~34周,如病情不稳定,经积极治疗24~48小时病情仍加重,促胎肺成熟后终止妊娠;如病情稳定,可考虑期待治疗,并建议转至具备早产儿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妊娠≥34周患者,胎儿成熟后可考虑终止妊娠;妊娠37周后的重度子痫前期应终止妊娠。
③子痫:控制2小时后可考虑终止妊娠。
2)终止妊娠的方式: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如无产科剖宫产指征,原则上考虑**试产。但如果不能短时间内**分娩,病情有可能加重,可考虑放宽剖宫产指征。
3)分娩期间注意事项:注意观察自觉症状变化;监测血压并继续降压治疗,应将血压控制在≤160/110mmHg;监测胎心变化;积极预防产后出血;产时不可使用任何**药物。
3.子痫应积极处理。立即左侧卧位减少误吸,开放呼吸道,建立静脉通道。
(1)处理原则控制抽搐,纠正缺氧和酸中毒,控制血压,抽搐控制后终止妊娠。
(2)护理①保持环境安静,避免声光**,②吸氧,③防止口舌咬伤,④防止窒息,⑤防止坠地受伤。⑥密切观察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神志、尿量(应保留导尿管监测)等。
(3)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早发现心力衰竭、脑出血、肺水肿、HELLP综合征、肾功能衰竭、DIC等并发症,并积极处理。
有了结构图,是不是感觉复杂的内容也有了简便记忆的方法呢? (七)治疗
治疗目的和原则是:①争取母体完全恢复健康,胎儿生后能够存活;②以对母儿影响最小方式终止妊娠。
1.妊娠期高血压可住院也可在家治疗。
(1)休息:保证充足的睡眠,取左侧卧位。间断吸氧。饮食含充足的蛋白质、热量。
(2)镇静:精神紧张、焦虑或睡眠欠佳可给予镇静剂。如**2.5~5mg,每日3次,或5mg睡前口服。
(3)密切监护母儿状态:应询问孕妇是否出现头痛、视力改变、上腹部不适等症状。嘱患者每日测体重及血压,每2日复查尿蛋白。
2.子痫前期应住院治疗,防止子痫及并发症发生。治疗原则为休息、镇静、解痉、降压、合理扩容和必要时利尿、密切监测母胎状态、适时终止妊娠。
(1)休息:同妊娠期高血压。
(2)镇静:适当镇静可消除患者的焦虑和精神紧张,达到降低血压,缓解症状及预防子痫发作的作用。
1)**2.5~5mg口服,每日3次,或10mg肌内注射或静脉缓慢推入(>2分钟)。
2)冬眠药物:哌替啶50mg异丙嗪25mg肌内注射;或哌替啶100mg氯丙嗪50mg异丙嗪50mg加入10%葡萄糖500ml内静脉滴注;紧急情况下,1/3量加入25%葡萄糖液20ml缓慢静脉推注(>5分钟)。余2/3量加入10%葡萄糖250ml静脉滴注,用于硫酸镁治疗效果不佳者。
3)其他:苯**钠、异**钠、**等,具有较好的抗惊厥、抗抽搐作用。
(3)解痉:首选硫酸镁。
1)用药指征:①控制子病抽搐及防止再抽搐,②预防重度子病前期发展成为子痫;③子痫前期临产前用药预防抽搐。
2)用药方案:静脉给药结合肌内注射。静脉给药:首次负荷剂量25%硫酸镁20ml加于l0%葡萄糖注射液20m]中,缓慢静脉注入,5~10分钟推完,继之25%硫酸镁60ml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500ml静脉滴注,滴速为1~2g/h.根据血压情况,决定是否加用肌内注射,用法为25%硫酸镁20ml加2%利多卡因2ml,臀肌深部注射,每日1~2次。每日总量为25~30g,用药过程中可监测血清镁离子浓度。
3)硫酸镁毒性反应:正常孕妇血清镁离子浓度为0.75~1mmol/L,治疗有效浓度为1.8~3mmol/L,超过3.5mmol/L发生镁中毒。首先表现为膝反射减弱或消失,随后出现全身肌张力减退、呼吸困难、复视、语言不清,严重者可出现呼吸肌麻痹,甚至呼吸、心跳停止,危及生命。
4)用药前及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有:①定时检查膝腱反射是否减弱或消失,②呼吸不少于16次/min,③尿量每小时不少于17ml或每24小时不少于400ml,④硫酸镁治疗时需备钙剂,一旦出现中毒反应。立即静脉注射l0%葡萄糖酸钙l0ml.⑤肾功能不全时应减量或停用硫酸镁;有条件时应监测血镁浓度,产后24~48小时停药。
(4)降压:目的是为了延长孕周或改变围生期结局。
1)用药指征:血压≥160/ll0mmHg,或舒张压≥110mmHg或平均动脉压≥140mmHg,以及原发性高血压于妊娠前已用降压药,均需应用降压药。
2)药物选择:理想降压药对胎儿无毒副作用,不影响心搏出量、肾血浆流量及子宫胎盘灌注量,不致血压急剧下降或下降过低。理想降压至收缩压l40~155mmHg,舒张压90~105mmHg.
①拉贝洛尔:100mg口服,2次/日,最大量240mg/d,或盐酸拉贝洛尔20mg静脉注射,10分钟后剂量加倍,最大单次剂量80mg,直到血压被控制。每日最大总剂量220mg.不良反应为头皮刺痛及呕吐。
②硝苯地平:10mg口服,每日3次,24小时总量不超过60mg.其不良反应为心悸、头痛,与硫酸镁有协同作用。
③尼莫地平:20mg口服,每日2~3次;或20~40mg加入5%葡萄糖250ml中静脉滴注,每日1次,每日总量不超过360mg,该药不良反应为头痛、恶心、心悸及颜面潮红。
④甲基多巴:250mg口服,每日3次。其副作用为嗜睡、便秘、口干、心动过缓。
⑤硝普钠:50mg加于5%葡萄糖注射液1000ml内,缓慢静脉滴注。用药不宜超过72小时。用药期间应严密监测血压及心律。
(5)利尿药物:仅用于全身性水肿、急性心力衰竭、肺水肿、血容量过多且伴有潜在性肺水肿者。常用利尿剂有**、甘露醇等。
(6)终止妊娠时机
2)终止妊娠时机
①妊娠期高血压、轻度子痫前期的孕妇可期待至足月。
②重度子痫前期患者:妊娠<26周经治疗病情不稳定者建议终止妊娠;妊娠26~28周根据母胎情况及当地母儿诊治能力决定是否期待治疗;妊娠28~34周,如病情不稳定,经积极治疗24~48小时病情仍加重,促胎肺成熟后终止妊娠;如病情稳定,可考虑期待治疗,并建议转至具备早产儿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妊娠≥34周患者,胎儿成熟后可考虑终止妊娠;妊娠37周后的重度子痫前期应终止妊娠。
③子痫:控制2小时后可考虑终止妊娠。
2)终止妊娠的方式: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如无产科剖宫产指征,原则上考虑**试产。但如果不能短时间内**分娩,病情有可能加重,可考虑放宽剖宫产指征。
3)分娩期间注意事项:注意观察自觉症状变化;监测血压并继续降压治疗,应将血压控制在≤160/110mmHg;监测胎心变化;积极预防产后出血;产时不可使用任何**药物。
4)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期待治疗:妊娠34周之前发病者称为早发型;妊娠34周之后发病者称为晚发型。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期待治疗的指征为:
①孕龄不足32周经治疗症状好转,无器官功能障碍或胎儿情况恶化,可考虑延长孕周;
②孕龄32~34周,24小时尿蛋白定量<5g;轻度胎儿生长受限、胎儿监测指标良好;彩色多普勒超声测量显示无舒张期脐动脉血反流;经治疗后血压下降;无症状、仅有实验室检查提示胎儿缺氧经治疗后好转者。
3.子痫应积极处理。立即左侧卧位减少误吸,开放呼吸道,建立静脉通道。
(1)处理原则控制抽搐,纠正缺氧和酸中毒,控制血压,抽搐控制后终止妊娠。
1)控制抽搐①25%硫酸镁20ml加于25%葡萄糖液20ml静脉推注(>5mm),继之用以2~3g/h静脉滴注,维持血药浓度,同时应用有效镇静药物,控制抽搐,②20%甘露醇250ml快速静脉滴注降低颅压。
2)血压过高(≥160/110mmHg)应给予降压药。
3)纠正缺氧和酸中毒面罩和气囊吸氧,适量4%碳酸氢钠纠正酸中毒。
4)终止妊娠抽搐控制后2小时可考虑终止妊娠。对于早发型子痫前期治疗效果较好者,可适当延长孕周,但须严密监护孕妇和胎儿。
(2)护理:①保持环境安静,避免声光**;②吸氧;③防止口舌咬伤;④防止窒息;⑤防止坠地受伤;⑥密切观察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神志、尿量(应保留导尿管监测)等。
(3)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早发现心力衰竭、脑出血、肺水肿、HELLP综合征、肾功能衰竭、DIC等并发症,并积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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