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处方中有不利于患者用药处或其他疑问时,应拒绝调配,并联系处方进行干预,经改正并签字确认后,方可调配。对发生严重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的处方,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告。
(二)处方调配的注意事项
1.仔细阅读处方,按照药品的顺序逐一调配。
2.对贵重药品、**品等分别登记账卡。
3.调配药品时应检查药品的批准文号,并注意药品的有效期,以确保使用安全。
4.药品调配齐全后,与处方逐一核对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和用法,准确、规范地书写标签。
5.对需特殊保存条件的药品应加贴醒目标签,以提示患者注意,如2℃~10℃冷处保存。
6.尽量在每种药品上分别贴上用法、用量、储存条件等标签,并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
特别注意标识以下几点:①药品通用名或商品名、剂型、剂量和数量;②用法用量;③患者姓名;④调剂日期;⑤处方号或其他识别号;⑥药品贮存方法和有效期;⑦有关服用注意事项(如餐前、餐后、冷处保存、驾车司机不宜服用、需振荡混合后服用等);⑧调剂药房的名称、地址和电话。
7.调配好一张处方的所有药品后再调配下一张处方,以免发生差错。
8.核对后签名或盖名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