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药典知识
第一章 药典知识
第一节 国家药品标准
一、国家药品标准
1)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它关系到人民用药的安全和有效。
2)国家药品标准的定义:国家对药品强制执行的质量标准。
国家药品标准是国家对药品的质量指标、检验方法及生产工艺所作的技术要求。
是药品生产、经营、使用、检验和监督管理部门共同遵循的法定依据。
3)《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生产、消瘦、使用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是违法行为。
4)国家药品标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药品注册标准和其他药品标准。
5)国家药品标准由国家药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由国家药典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
6)药品质量标准的制订原则
① 坚持质量第一
② 应有针对性 注意各个环节的影响,有针对性地规定检测的项目
③ 方法适用、先进 准确、灵敏、简便、快速
④ 限度规定要恰当
二、国家药品标准的主要内容
国家药品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名称、有机药物的结构式、分子式和分子量、来源或有机药物的化学名称、含量或效价的规定、处方、制法、性状、鉴别、检查、含量或效价的测定、类别、规格、贮藏及制剂等。
药品名称应明确、科学、简短,不得使用代号及容易混同或夸大疗效的名称,避免用以下方式命名:药理学、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治疗学。
(2)有机药物的结构式 原料药须列出,按“药品化学结构式书写指南”书写。
(3)分子式和分子量
(4)来源或有机药物的化学名称
(5)含量或效价的规定(含量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