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症状具有以下特点:
1.是患者自己的思维或冲动,而不是外界强加的。
2.必须至少有一种思想或动作仍在被患者徒劳地加以**,即使患者已不再对其他症状加以**爱医培训/搜集整理。
3.实施动作的想法本身会令患者感到不快(单纯为缓解紧张或焦虑不视为真正意义上的愉快),但如果不实施就会产生极大的焦虑。
4.想法或冲动总是令人不快地反复出现。
强迫症的病因复杂、尚无定论,目前认为主要与心理社会、个性、遗传及神经-内分泌等因素有关。
许多研究表明患者在首次发病时常遭受过一些不良生活事件,如人际关系紧张、婚姻遇到考验、学习工作受挫等等。强迫症患者个性中或多或少存在追求完美、对自己和他人高标准严要求的倾向,有一部分患者病前即有强迫型人格,表现为过分的谨小慎微、责任感过强爱医培训/搜集整理、希望凡事都能尽善尽美,因而在处理不良生活事件时缺乏弹性,表现得难以适应。患者内心所经历的矛盾、焦虑最后只能通过强迫性的症状表达出来。
另外,近年来大量研究发现强迫症的发病可能存在一定遗传倾向,在神经-内分泌方面也存在功能紊乱,造成诸如5-羟色胺、多巴胺等神经递质失衡,无**常发挥其生理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