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考博硕博连读培养规定(3)
2011-02-18 15:26阅读: 来源:上海交通大学责任编辑:爱医培训
[导读] 为发展我校研究生教育,加快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吸引和保证更多优秀研究生进入博士生培养阶段,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教研[2000]1号)和上海市教委《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上海市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意见》
(三)通过博士生资格考核的条件
1.遵纪守法,尊重师长,团结友爱,行为规范,医德医风良好,热心参加各种社会或公益活动,身心健康;
2.已修完规定的全部学分,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课程平均绩点达到2.00以上;
3.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其它语种四级考试达到合格分数(对在专业上有创造性成果的研究生可不受外语考试成绩限制);
4.博士生资格考核前至少已投寄一篇综述;
5.博士生资格考核口试成绩合格;
6.博士生资格考核笔试成绩合格。
九、科研与论文
1.进入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的硕博连读生,在科研能力、学位论文等方面的要求,均严格按照并高于同专业3年制博士生培养要求执行;
2.进入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的硕博连读生,获得博士学位必须在有关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均严格按照并高于同专业3年制博士生要求执行。
十、其它
1.硕博连读生在校学籍管理办法参照《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管理实施细则》;
2.校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对本暂行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解释。本文自2004年9月入学的新生开始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