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考博硕博连读培养规定(2)
2011-02-18 15:26阅读: 来源:上海交通大学责任编辑:爱医培训
[导读] 为发展我校研究生教育,加快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吸引和保证更多优秀研究生进入博士生培养阶段,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教研[2000]1号)和上海市教委《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上海市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意见》
现代科学技术***与** 3学分
自然辩证法概论 2学分
英语 3学分
医学统计学(二) 3学分
学术报告 2学分
2.必修课(≥8学分)
3.专业基础课(2学分)
4.专业课(3学分)
5.专业外语(2学分)
(二)非学位课程(≥**分)
(三)教学及医疗实践(3学分)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第二学期末完成学位课和非学位课的全部课程学习,同时完成部分必修环节学分。
八、博士生资格考核
(一)博士生资格考核时间、方式和步骤
博士生资格考核在入学后的第四学期初(每年的3月)进行;
博士生资格考核方式由口试、笔试两部分组成:
1.口试。由培养单位按学科专业集中进行考核,学生做课题汇报20分钟,专家提问10分钟,由考核专家组打分、表决;
2.笔试。以硕士生阶段的专业课和专业外语课考试作为博士生资格考核的笔试方式。
博士生资格考核步骤
1.硕博连读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博士生资格考核记录册,导师对硕博连读生的思想品德、科研能力和科研作风等情况如实评价,各培养单位审核课程学习成绩和学分;
2.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博士生资格考核笔试和口试,通过博士生资格考核的硕博连读生由培养单位报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
3.经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具有博士生资格的硕博连读生从第五学期开始享受博士生待遇,并作为当年录取博士研究生上报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4.未通过博士生资格考核(包括自愿放弃博士生资格考核)者,但已达到硕士生培养要求的可作为硕士生进行培养,按照同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继续培养1年。若1年内不能完成硕士学位论文者,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不得超过1年;
5.未通过博士生资格考核且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者,按《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管理实施细则》办理。
(二)博士生资格考口试专家组成与考核要求
资格考口试专家组成
1.由各培养单位承担考核专家的组织工作,每个考核专家组一般要求由5位具有正高技术职务和博士生导师资格的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至少3位,导师不参加其研究生的考核工作;
2.每个考核专家组应按学科或研究内容聘请相应学科专家组成。
资格考核要求
1.考核专家评价硕博连读生的创新能力、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和外语水平;
2.考核专家评价硕博连读生是否具有较强的***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以及是否具有进一步培养的潜力;
3.考核专家评价硕博连读生科研预期结果是否能够达到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