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单元 清热剂
一、概述
1.清热剂的适用范围
凡以清热药物为主组成,具有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等作用,治疗里热病证的方剂,统称清热剂。属于“八法”中的“清法”。
在表证已解,里热炽盛,或里热虽盛但尚未结实的情况下,方可运用。若邪热在表,应当解表;里热已成腑实,则宜攻下;表证未解,热已入里,则宜表里双解;气血俱热,应以清气凉血为宜。总之,运用时应分清主次,区别对待。
分类:清气分热剂,清营血分热剂,清热解毒剂,清脏腑热剂,清虚热剂。
2.清热剂的应用注意事项
(1)要辨别里热所在部位。若热在气而治血,则必将引邪深入;若热在血而治气,则无济于事。
(2)辨别热证真假,勿为假象迷惑,若为真寒假热,不可误用寒凉。
(3)辨别热证的虚实,要注意屡用清热泻火之剂而热仍不退者,此时当改用甘寒滋阴壮水之法,使阴复则其热自退。
(4)权衡轻重,量证投药。热盛而药量太轻,无异于杯水车薪;热微而用量太重,势必热去寒生。
(5)对于热邪炽盛,服清热剂入口即吐者,可于清热剂中少佐温热药,或采用凉药热服法。
二、清气分热
白虎汤
【方源】《伤寒论》
【组成】石膏(中风寒热,心下逆气惊喘,口干苦焦,不能息,腹中坚痛,除邪鬼)一斤(50g) 知母(消渴热中,除邪气,肢体浮肿,下水,补不足,益气)六两(18g) 粳米六合(9g) 甘草(炙)二两(6g)
【用法】水煎温服。
【功用】清热生津。
【主治】气分热盛证。壮热面赤,烦渴引饮,汗出恶热,脉洪大有力。
竹叶石膏汤
【方源】《伤寒论》
【组成】竹叶(咳逆上气,筋急恶疡)二把(6g) 石膏一斤(50g) 麦门冬一升(20g)人参二两(6g)半夏半升(9g) 甘草(炙)二两(6g) 粳米半升(10g)
【用法】水煎服。
【功用】清热生津,益气和胃。
【主治】伤寒、温病、暑病余热未清,气津两伤证。身热多汗,心胸烦闷,气逆欲呕,口干喜饮,或虚烦不寐,舌红苔少,脉虚数。
【配伍意义】本方证乃热病后期,余热未清,气津两伤,胃气不和所致。气分余热宜清,气津两伤宜补。治当清热生津,益气和胃。故方中竹叶配石膏清透气分余热,除烦止渴为君。人参配麦冬补气养阴生津为臣。半夏降逆和胃止呕为佐。甘草、粳米和中养胃为使。共奏清热生津、益气和胃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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