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性马蹄内翻足(congenital talipes equino varus)是一种最常见的先天畸形,出生后即有畸形。据国外报道,占全人口的1‰~3‰。在我国虽然很常见,但缺乏资料统计。本病有遗传因素,马蹄内翻足的形成主要由于足部肌力不平衡所致,即内翻足(胫前肌及胫后肌)强而短缩,外翻肌(腓骨肌)弱而伸长,跖屈肌(小腿三头肌)强于足背屈肌(胫前肌)。肌肉的不平衡久之形成骨关节畸形,在畸形的基础上负重造成畸形更加严重。
1.病因:有不少的假说,如环境因素、胚胎发育畸形及遗传等但均难以肯定。
Bōhm认为胎儿足在胚胎内发育过程中是由马蹄、内收、内翻位逐步地向正常位发展的。在此演变过程中因某种原因或胚胎的原发性缺陷而产生畸形。
Dunn认为畸形是由于胎儿在子宫内遭受压迫,使足前部被压在内收、旋后及下垂位。
Stewart观察到夏威夷群岛的日裔居民习惯于采取足内翻坐位,其发病率较高。这可能因所采取的坐位,子宫内胎儿易受压而使发病率高。
Wynne-Davis从遗传角度进行了144例的家属调查得出结论,部分是遗传异常,但尚未找出显性、隐性基因遗传的规律。
其他学说如Stewart认为与肌肉止点异常有关。Moore发现神经有异常,Sherman认为是距骨畸形所引起的。
现今的观点是各种因素复杂地结合在一起,产生不同程度的畸形,决非单一的原因。
2.病理改变
⑴包含四部分畸形:①前足内收内旋;②后足内翻;③踝关节下垂;④胫骨内旋。多数学者认为病变主要在跗骨,尤以距骨的变化最为明显,从而导致畸形。久之则使软组织发生挛缩,使畸形较为固定。在继续发育过程中,骨在受压力小的部位发育旺盛,而在受压力大处则发育受阻,逐渐形成骨性畸形。
⑵先有骨的改变:①正常足的距骨体与其头颈部的纵轴互成150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