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妊娠期合并病毒性肝炎治疗原则
肝炎病人原则上不宜妊娠。妊娠期轻型肝炎的处理原则与非孕期肝炎相同,即增加休息,加强营养,积极保肝治疗,预防感染。妊娠期重症肝炎需保护肝脏,积极预防及治疗肝性脑病的发生,限制蛋白质的摄入,每日应.5g/kg,增加碳水化物,保持大便通畅,预防DIC及肾衰竭。妊娠末期重症肝炎,经积极治疗24小时后,以剖宫产结束妊娠。分娩期应备新鲜血液,缩短第二产程,并注意防止母婴传波及产后出血。产褥期应用对肝脏损害较小的广谱抗生素预防产褥感染。
(四)妊娠期合并病毒性肝炎护理措施
1.加**生宣教,普及防病知识。重视围生期保健,提倡生殖健康。已患肝炎的育龄妇女应避孕。患急性肝炎应于痊愈后半年,最好2年后在医师指导下妊娠。
2.妊娠合并轻型肝炎者的护理与非孕期肝炎病人相同,更需注意增加休息,避免体力劳动。加强营养,增加优质蛋白、高维生素、富含碳水化物、低脂肪食物的摄入。保持大便通畅。定期产前检查,防止交叉感染。阻断乙型肝炎的母婴传播:孕妇于妊娠28周起每4周肌内注射1次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HBIG)2001U,至分娩。
3.妊娠合并重症肝炎者需保护肝脏,积极防止肝性脑病。保持大便通畅,并严禁肥皂水灌肠。预防产后出血,产前4小时及产后12小时内不宜使用肝素治疗。
4.分娩期
于临产前一周开始服用维生素K、C,临产后备新鲜血。**助产缩短第二产程,严格执行操作程序。胎儿娩出后,正确应用缩宫素、止血药,预防产后出血。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应用广谱抗生素预防其他感染性疾病的发生。
5. 产褥期
观察子宫收缩及**流血,加强基础护理,并继续遵医嘱给予对肝脏损害较小的抗生素预防感染。指导母乳喂养时注意,目前认为如乳汁中HBV-DNA阳性不宜哺乳,母血HBsAg、HBeAg及抗—HBc三项阳性及后两项阳性产妇均不宜哺乳。对新生儿已接受免疫,母亲为携带者(仅HBsAg阳性),建议母乳喂养。对不宜哺乳者,可口服生麦芽冲剂或**外敷芒硝回乳,不宜使用雌激素回乳。新生儿出生后6小时和1个月时各肌注lml的HBIG,出生后24小时内、生后1个月、6个月分别注射乙型肝炎。继续保肝治疗,加强休息和营养,指导避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