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治疗原则
应根据胎盘功能、胎儿大小、宫颈成熟度等综合分析,选择恰当的分娩方式。可以试产,但应放宽剖宫产指征。以下情况发生时应立即终止妊娠:宫颈条件成熟、胎儿体重≥4000g或胎儿宫内生长受限、12小时内胎动<10次或NST呈无反应型、OCT阳性或可疑、尿持续低E/C值、羊水过少或胎粪污染、并发重度先兆子痫或子痫。
(三)护理措施
1.一般护理 指导孕妇积极休息,鼓励营养摄入。同时帮助孕妇核实预产期,并积极配合判断胎盘功能的检查和操作。
2.观察病情
进入产程后,鼓励产妇左侧卧位,给予氧气吸入。产程中监护胎心变化,注意破膜时间和羊水的性状。羊水Ⅲ度污染者要求在胎肩娩出前吸净胎儿鼻、咽部黏液。
3. 配合治疗
对于宫颈条件成熟引产者,可在人工破膜后,发现羊水清亮时,采取密切监护下的经**分娩;若宫颈条件不成熟则促使宫颈成熟,若出现了胎盘功能减退征象或胎儿窘迫现象,应立即剖宫产结束分娩。积极做好各种手术操作的准备和抢救新生儿的准备工作。
4.心理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