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实践技能报名条件
根据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网公告2014年实践技能报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对实践技能报名相关规定,现将内容罗列如下:
第九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
第十条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第十一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内容和办法由***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公布2014年医师实践技能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十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1、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2、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3、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书注明为非医学方向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4、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书证明学位是非医学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5、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6、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告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7、持《专业证书》或《学业证书》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8、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