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辅导之**应用的注意事项
2013-10-30 14:20阅读: 来源:网络责任编辑:爱医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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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部分病人用药后可发生恶心、呕吐、出冷汗、面色苍白等不良反应,不宜以静注作为常规使用,1次剂量不应超过0.5mg。
2.有妊娠中毒症、肝病、高血压病及其它心血管疾病病人禁用。
3.胎儿未娩出前禁用,以免发生子宫破裂及胎儿宫内窒息死亡。胎盘未娩出前慎用,以防胎盘嵌顿在宫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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