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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身体格的检查之触诊
触诊是检查者用手触摸受检查者身体的各部分进行检查的一种方法,其中以腹部触诊最为重要。触诊可以发现视诊未能发现的体征,也能证实视诊所见,还可以明确或补充视诊尚未确定的一些体征。手的感觉以指尖和掌面皮肤最为敏感,因此多用这两个部位进行触诊。
1、触诊的方法
根据触诊时手施加压力大小不同,可分为感觉触诊法、浅部触诊法和深部触诊法。临床上应根据需要选择适当的触诊法。
1)感觉触诊法
检查者将一手或双手手掌置于被检查者某部位,依靠手掌的感觉来判断局部的震动。如检查心脏搏动、心脏震颤、肺部语音震颤和胸膜摩擦感等。
2)浅部触诊法
检查者用一手轻轻放在被检的部位上,利用掌指关节和腕关节的协同动作,柔和地进行滑动触摸。检查每个区域后,检查者的手应提起并 离开检查部位,不能在被检者体表上移动到另一检查区域。浅部触诊适用于体表浅在病变、关节、软组织、浅部的动脉、静脉和神经、阴囊、精索等。
3)深部触诊法
常用于腹部检查。检查者用一手或两手重叠,由浅入深,逐渐加压以达深部。深部触诊主要用以检查腹腔病变和脏器情况,根据检查目的和手法的不同又可分为以下几种:
(1)深部滑行触诊法
嘱 被检查者张口平静呼吸,或与被检查者谈话以转移其注意力,使腹肌尽量松弛。检查者以并拢的示指、中指、环指指端逐渐压向 腹腔的脏器或包块,在被触及的脏器或包块作上下左右的滑动触摸。如为肠管或索条状包块,则沿与长轴相垂直方向滑动触诊。这种触诊法常用于腹腔深部包块和胃 肠病变的检查。
(2)双手触诊法
右手置于被检查部位,而左手置于被检查脏器或包块的后部,并将其推向右手方向,这样除可起固定作用外,还可使被检查脏器或包块更接近体表以利于右手触诊。常用于肝、脾、肾和腹腔肿块的检查。
(3)深压触诊法
以拇指或并拢的示指、中指逐渐深压,用以探测腹腔深部病变,以确定有无压痛点,如阑尾压痛点和胆囊压痛点等。在检查反跳痛时,即在深压的基础上迅速将手松开,并询问被检查者是否感觉疼痛加重或查看面部是否出现痛苦表情。
(4)冲击触诊法
又 称浮沉触诊法。检查时以右手示指、中指、环指,并拢取70~90度的角度,置放于腹壁上拟检查的相应部位,作数次急速而较有 力的冲击动作。在冲击时即会有腹腔脏器在指端浮沉的感觉。这种方法一般在因大量腹水使腹腔脏器或包块难以触及时使用。因急速冲击可使腹水在脏器表面暂时移 去,脏器随之浮起,使指端易于触及肿大的肝、脾或腹腔包块。冲击触诊会使被检查者感到不适,操作时应避免用力过猛。
2、触诊的注意事项
(1)检查者应先向被检查者讲明检查目的和配合要求。指甲要剪短,手要温暖,动作要轻柔。
(2)受检查应取适当**。腹部检查应当仰卧,下肢屈曲,双臂置于体侧,腹肌放松,检查者站在右侧,面向被检查者。检查脾脏时,被检查者可取右侧位,左下肢屈曲,右下肢伸直。
(3)检查下腹部时,必要时嘱被检查者排空大小便,以免将充盈的膀胱或粪块误诊为肿块。
(4)触诊时应由浅到深,由轻到重。先检查健康的部位,再检查可能有病变的部位。
(5)要熟悉脏器的正常位置、大小以及正常的变异。以免将腹直肌、浮肋、游走肾或器官异位误为肿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