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有关事宜报考对象:
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对象所在单位应为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需求,且通过年度医师资格考 考试和医师招募、定向培养等方式不能有效解决的乡镇卫生院。参加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对象,是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中具备《执业医师法》规定的报名条件,在岗行医但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考试过程单独,考试合格者发给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进行执业注册,并限定在乡镇卫生院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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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2012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3、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4、已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合同,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
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全国统一医师资格考试。
报名及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向其执业的乡镇卫生院所在地考点报考。先网上报名,然后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二)考生所在乡镇卫生院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该乡镇卫生院现有执业(助理)医师具体数量及其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证明材料;(三)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包括保证获取“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的合同(交复印件,由考点验证原件);(四)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知情同意书复印件(加盖该乡镇卫生院公章);(五)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考点验证原件);(六)毕业证书原件;(七)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由所在乡镇卫生院统一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