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全国硕士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已经公布,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进行考研成绩查询。
二、考试成绩已经经过省、校、招生院系的严格核对,不受理考生随意复核。如果考生对考试成绩确有异议,要在规定时间提交文字申请及相关身份证明。
1. 复核时间:请于2012年2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持查卷申请表(见附件)到我校研招办办理成绩复核手续。
2.外地考生可委托他人到我校办理复核手续(本人申请成绩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复核,办理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外地考生也可以通过传真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文字申请提交我办查询(传真:024-89726538)
3. 根据教育部教育司【2007】28号文件中有关试卷保密规定,复核试卷须由研招办工作人员聘请相关人员对考生试卷进行复查,仅核实是否存在漏评、成绩累计和登记错误等情况,考生本人不得接触试卷。
4. 复核科目为:
1)统考科目:政治、英语主观部分,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和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的主观题部分
2)我校自的业务课科目
5.复核结果将于一周内向考生本人公布,确属成绩有误的,我办将及时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进形成绩更正并告知考生。考生务必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以便告知。
6. 复查申请地点: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综合教学楼A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