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1.甲真菌病。
2.皮损广泛的浅表皮肤真菌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
3.头癣。
【注意事项】
1.禁用于对本药及其赋形剂过敏的患者。
2.本药有肝毒性,在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出现异常应及时停药。慢性或活动性肝病的患者不宜应用本药。
3.肾功能受损(肌酐清除率低于50ml/min 或血肌酐超过300μmol/L)的患者应当服用正常剂量的一半。
4.妊娠期患者确有应用指征时,应在充分权衡利弊后慎重用药。哺乳期妇女在服药期间,应停止哺乳。
5.暂不推荐儿童患者使用本药。
6.利福平可促进血浆中本药的清除,甲腈咪呱可抑制血浆中本药的清除,合并用药时应注意调整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