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药配伍
一般药物单味应用时,用量可较大;入复方应用时,用量宜小。在复方中做主药用量可大,做辅药时用量宜轻。
(五)剂型
在汤剂中,用量可大;在丸、散剂中,用量宜轻。
(六)用药目的
在临床用药时,有些药物,由于用药目的不同,同一药物的用量也应不同。如槟榔用作消积行气,可选常用剂量;用作杀虫,即须按要求 重用。再如泻下药牵牛子,同是用以泻下,用于通便导滞,用量宜轻;若用于峻下逐水,则用量宜重。
二、病人情况
(一)年龄
小儿身体发育尚未健全,老年人气血渐衰,对药物的耐受力均较弱。药物的用量应低于青壮年的用药量。小儿五岁以下通常用成人量的四 分之一,五、六岁以上的可按成人量减半用。
(二)性别
一般药物,男女用量区别不大,但妇女在月经期,妊娠期,用活血祛瘀通经药用量一般不宜过大。
(三)体质
体质强壮者用量可重;体质虚弱者用量轻,即使是用补益药,也宜从小剂量开始,以免虚不受补。
(四)病程
新病患者正气损伤较小,用量可稍重;久病体虚,用量宜轻。
(五)病势
病急病重者,用量宜重;病缓病轻者,用量宜轻。若病重药轻,有杯水车薪之嫌,病势难以控制;若病轻药重,则恐诛伐太过,以致损伤 正气。
另外,在患者方面还应考虑到所在职业、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差异。如体力劳动者的腠理一般较脑力劳动者的致密。使用发汗解表药时,对 体力劳动者用量可较脑力劳动者稍重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