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的治疗作用(therapeutic effect)是指患者用药后所引起的符合用药目的作用,有利于改变病人的生理、生化功能或病理过程,使患病的机体恢复正常。根据药物所达到的治疗效果,可将治疗作用分为对因治疗(etiological treatment)和对症治疗(symptomatic treatment)。
1.对因治疗用药后消除了原发致病因子,彻底治愈疾病。例如抗生素杀灭病原微生物。
2.对症治疗用药后改善了患者的症状。如应用解热镇痛药降低高热患者的体温,缓解疼痛;抗高血压药控制了患者过高的血压等。
对症治疗虽不能根除病因,但对一时诊断未明、病因不清,暂时无法根治的疾病却是不可缺少的。如高热会引起昏迷、抽搐,甚至死亡,再如休克、惊厥、心力衰竭时就必须立即采取有效的对症治疗,以挽救患者的生命。此时对症治疗可能比对因治疗更为迫切。在临床工作中,对因治疗可以根除病因,对症治疗可解除患者痛苦,维持生命指征,赢得对因治疗的时间,两种治疗相辅相成,不可偏废。祖国医学提倡“急则治其标,缓则治其本”,有时应“标本兼治”,这些是临床实践应遵循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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