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药学职业道德的基本范畴
(1)药学职业道德基本范畴的定义:药学职业道德基本范畴是对药学职业道德实践普遍本质的概括和反应,是反应药学工作人员在药学实践中药学职业道德现象的一些最基本的概念(药学职业道德基本范畴是一般道德范畴在药学实践中的应用,因此,它是一般道德范畴和药学实践相结合的产物)。
(2)药学职业道德基本范畴的内容
①良心:药学职业道德良心就是指药学工作人员在处理与患者、服务对象及社会的关系时,对自己的职业行为具有的道德责任感和自我评价能力。药学工作人员应当时刻以职业良心来约束自己,形成强烈的道德责任感和义务感。良心是道德意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信念相互融合的结果。
②责任:药学职业道德基本范畴的责任是指药学工作人员对患者、对他人、对社会应尽的义务以及对这种义务的认识。道德责任不能以享受某种权利和某种报偿为前提,而是人们自觉自愿履行的,不求回报的特殊责任。
③信誉:信誉就是人们通过自己的活动所赢得的社会信任和赞誉。信誉又是一种行为人或行为团体高尚的道德追求,反映了行为人的意志品质和心理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