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总则
1、立法宗旨: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
2、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
3、药品监管体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例: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宗旨是(D)
A、 加强药品管理,制止药品经营不正当竞争,稳定市场价格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B、 打击***、制造***,维护社会管理秩序
C、 鼓励研究、创制新药,发展我国医药事业
D、 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
E、 加强药品监督检验,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活动,保证人民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