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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日常答疑】主治医师想要开办诊所,需要了解哪些事情?”的问题,是很多朋友关注的问题,为解决答疑疑惑,小编搜集官方内容,回复如下:
特别提醒:以下均参考福建官方通知内容回复,各地可能存在差异,具体以当地通知为准!
问题1:想申请设置医疗机构,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回复: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设置申请书、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其中设置可行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身份证号码;
(二)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
(三)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关疾病患病率;
(四)所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情况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
(五)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
(六)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
(七)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
(八)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
(九)拟设医疗机构与服务半径域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
(十)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
(十一)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
(十二)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资本);
(十三)拟设医疗机构的投资预算;
(十四)拟设医疗机构五年内的成本效益预测分析。
并附申请设置单位或者设置人的资信证明。选址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选址的依据;
(二)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
(三)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
(四)占地和建筑面积。申请设置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村卫生室(所)、护理站等医疗机构的,可以根据情况适当简化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由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以及由两人以上合伙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除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选址报告外,还必须提交由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
问题2: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回复:1.申请执业登记应提交的材料有《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2.《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医疗机构名称核准通知函》
3.房产证明或使用证明
4.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5.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6.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
7.医疗机构科室设置情况、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及有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8.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医疗机构技术操作规程等,新建、改建或迁建的医疗机构
9.竣工验收的相关材料。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等还应提供卫生技术人员名录及其有关资格证书复印件,申请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及数量清单。
问题3: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需具备什么条件?
回复: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证书》、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5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问题4:在乡镇或者村申请设置诊所的个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回复:经医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取得助理执业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在一级以上医院连续从事5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问题5:开办一家诊所,为什么还需要护士,医生不是也能做护士的事情?
回复:按照《卫生部关于印发《诊所基本标准》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75号)的要求,诊所(不含中医诊所)必须配有一名执业护士,这也是为了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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