吗啡的药理作用及临床应用如下:
【吗啡的药理作用】
1.中枢神经系统
(1)吗啡的药理作用-镇痛
吗啡类是目前已知最有效的镇痛药。作用强,选择性高。皮下注射5~10即能明显减轻或消除各种锐痛和钝痛。其中对持续性、慢性钝痛的效力大于间断性锐痛。与全身麻醉药引起的镇痛不同,在镇痛的同时意识清楚,听觉、视觉及触觉等不受影响。此外吗啡还有明显的镇静作用,能消除由疼痛引起的焦虑、紧张、恐惧等情绪反应,对疼痛的耐受力明显提高,更易耐受疼痛。并可引起忘乎所以、飘飘欲仙等欣快症状(euphoria)。
(2)吗啡的药理作用-镇静
给药后,患者常出现嗜睡、精神朦胧,理智障碍等。在安静环境中易人睡心但容易唤醒。
(3)吗啡的药理作用-呼吸抑制
给治疗量的吗啡可引起呼吸频率减慢,潮气量降低,肺通气量减少。剂量增加,抑制作用增强。急性中毒呼吸预率可减慢至3~4次/分。但这种呼吸抑制作用易被中枢兴奋药拮抗。
(4)吗啡的药理作用-镇咳
吗啡的镇咳作用较其他镇咳药强。对多种原因引起的咳嗽均有效。
(5)吗啡的药理作用-其他
可引起瞳孔缩小,中毒时可产生针尖样瞳孔。此外还可引起恶心、呕吐。
2.吗啡的药理作用-平滑肌兴奋作用
吗啡可引起便秘,腹泻的患者可止泻。可引起上腹部不适,甚至诱发胆纹痛。哮喘的病人可诱发支气管痉挛、排尿困难等症状。原因是吗啡可提高胃肠、泌尿道和支气管的平滑肌或括约肌张力。其中提高胃肠平滑肌和括约肌的张力最明显。使向下推进的蠕动减弱,回盲瓣及肛门括约肌张力提高,肠内容物在胃肠的运动减慢。加上对中枢的抑制,使患者便意迟钝,易引起便秘。胆道奥狄括约肌收缩,胆道排空受阻,胆囊内压力提高。阿托品可部分缓解之。支气管的平滑肌兴奋性增高故可诱发哮喘。膀胱的括约肌张力增高,产生收缩,可导致排尿困难,尿储留。
3.心血管系统
治疗量的吗啡对心律、心律和心收缩力无影响,但可以抑制血管平滑肌,在某些个体可引起体位性低血压。较大剂量静脉注射甚至使卧位病人的血压下降。更大剂量可出现心动过缓。这是由于吗啡可引起组胺的释放和抑制血管运动中枢所致。吗啡也可升高颅内压力,主要由于呼吸抑制,CO2赌留,脑血管扩张所导致的结果。
【吗啡的药理作用-临床应用】
1.吗啡的药理作用-镇痛
吗啡对各种疼痛都有效,缺点是易成瘾,一般仅用于其它镇痛药无效的急性锐痛如严重创伤,烧伤等。心肌梗塞引起的剧痛,血压正常者可用吗啡止痛。吗啡有镇静和扩张血管作用、可减轻病人的焦虑情绪及心脏的负担,有益于病人。其它疼痛基本上已被人工合成的镇痛药如哌替啶及颅通定等代替。
2.吗啡的药理作用-心源性哮喘
左心衰竭突发性的急性肺水肿而引起的呼吸困难(心源性哮喘),除应用强心苷、氨茶碱及吸氧外,静脉注射吗啡可产生良好的效果。可迅速缓解病人的气促和窒息感,促进肺水肿液的吸收。其作用机制可能是由于吗啡扩张外周血管,降低外周阻力;因其镇静作用又消除患者的焦虑恐惧情绪,减少了心脏负荷,有利于肺水肿的消除。此外,吗啡降低呼吸中枢对CO2的敏感性,减弱了过度的反射性呼吸兴奋,也有助于心源性哮喘的治疗
若病人伴有休克、昏迷,严重肺部疾患或痰液过多者禁用。
3.吗啡的药理作用-止泻
常选用阿片配或复方樟脑酊,用于急、慢性腹泻,可以减轻症状。如伴有细菌感染,应合用抗生素。
【不良反应】
1.治疗量的吗啡有时会有恶心、呕吐、呼吸抑制、嗜睡、眩晕、便秘、排尿困难、胆绞痛等。
2.耐受性及成瘾
阿片类的药物反复使用后,其效力都会逐渐减弱,形成耐受性,可耐受正常量25倍而不致中毒。此时必需增加剂量才可获得原来的镇痛、镇静催眠和精神欣快的作用。患者会发生病态性嗜好而成瘾。一旦停药则可出现兴奋、失眠、流泪、流涕、出汗、震颤、呕吐、腹泻、甚至虚脱、意识丧失等,造成很大痛苦。此称为戒断症状。成瘾者为获得用吗啡后的欣快感及避免停药引起的戒断症状,常不择手段以获得吗啡,对社会造成很大的危害。
3.急性中毒
急性中毒原因是用量过大。表现为昏迷、瞳孔极度缩小、呼吸抑制、血压下降、紫组、尿少、体温下降,最后死于呼吸麻痹。用人工呼吸,给氧抢救。纳洛酮对呼吸抑制效果明显。
【禁忌证】
吗啡能通过胎盘或乳汁,胎儿和新生儿对吗啡较敏感。除了会引起呼吸抑制外,反复使用吗啡类药物,胎儿和新生儿也会成瘾。延长产程。禁用于分娩止痛和哺乳妇女止痛。同时能对抗催产素对子宫的由于吗啡类抑制呼吸和咳嗽反射以及释放组胺,会引起支气管收缩。禁用于支气管哮喘及肺心病患者。因为引起脑血管扩张,升高颅内压,也禁用于颅内压增高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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