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标准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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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品标准的概念 药品标准是国家对药品质量规格及检验方法所作的技术规定,是药品生产、供应、使用、检验和管理部门共同遵循的法定依据。药品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2.制定药品标准的原则 制定药品标准要尽可能地反应药品的质量、生产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⑴ 必须坚持质量第一,充分体现“安全有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并要尽可能采用国外先进药典标准,使其能起到促进提高质量、择优发展的作用。
⑵ 要从生产、流通、使用各个环节了解影响药品质量的因素,有针对性地规定检测项目,切实加强对药品内在质量的控制。
⑶ 检验方法的选择应根据“准确、灵敏、简便、快速”的原则,既要考虑实际条件,又要反应新技术的应用和发展。
⑷ 标准中各种限度的规定应密切结合实际,要能保证药品在生产、贮存、消瘦和使用过程中的质量。
3.我国制定药品标准的指导思想 1996年5月,国家成立了第七届药典委员会。在本届药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国药典》2000年版设计方案”,一部确立了“突出特色,立足提高”,二部确立了“赶超与国情相结合,先进与特色相结合”的指导思想。中药是我国独有的,中药标准的制定要充分反应中医临床用药的需要和特点,充分考虑药材品种、产地加工、炮制方法以及南北用药的情况。抓好饮片质量标准,中药材、中成药检测手段应当尽量采用现代科学的方法,以提高中药标准的质量和水平。化学药品(西药)标准的制定要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向国外先进标准看齐,注意吸收国外先进经验,结合国情,切实加强药品内在质量的控制,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检测水平。
4.我国药品标准的分类 我国药品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两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主管部门颁布的《中国药典》和药品标准为国家药品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主管部门批准的药品标准属地方药品标准。国家标准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标准均属于法定药品标准。
药品标准的格式与内容
药品标准的内容应该反映出在正常的原、辅料与正常的生产条件下,通过药品标准的检查和检验证明该药品的质量符合要求,可供医疗、预防应用。
《中国药典》分为一部和二部,一部收载中医常用的中药材及中药成方制剂,二部收载化学药品。
我国的药品标准分为化学药品和中药两种格式:
1.化学药品标准的格式与内容 ①品名(中文名、汉语拼音名、英文名);②有机药物的结构式;③子式与分子量;④来源或有机药物的化学名称;⑤含量或效价规定;⑥处方;⑦制法;⑧性状;⑨鉴别;⑩检查;含量测定或效价测定;类别;规格;贮藏;制剂等。
过去几版药典中的“剂量”、“注意”项内容,由于过于简单不能准确反应临床用药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国药典》20O0年版设计方案”的提议,本版药典二部取消了这两项,其有关内容移至《中国药典》2000年版《临床用药须知》一书中。
2.中药标准的格式与内容 中药材和中成药略有不同。
⑴ 中药材标准的格式 ①品名(中文名、汉语拼音名、拉丁文名)、科属、药用部分;②性状;③鉴别;④检查;⑤含量测定;⑥炮制;⑦性味与归经;⑧功能与主治;⑨用法与用量;⑩贮藏。
⑵ 中成药标准的格式 ①品名(中文名、汉语拼音名);②处方;③制法;④性状;⑤鉴别;⑥检查;⑦含量测定;⑧功能与主治;⑨用法与用量;⑩注意;规格;贮藏。
药品标准的制定与修订程序
药品标准的制定、修订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好的质量标准应能够反应和控制药品的内在质量、生产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我国**十分重视药品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置有药典委员会,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药品标准办公室,负责药品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党的**以后,我国药品标准工作进入了法制化的新阶段。根据国家标准化法的规定,国家药典每五年需修订一次。从1980年起,每五年修订和制定的新版本《中国药典》、部颁标准等陆续出版。2000年1月,已出版了《中国药典》200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