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即将于2012年3月15日24:00结束(详见:2011年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大纲的异同点进行分析和整理。重点分析了2012年临床执业助理医师新增考点并结合考点陆续提供辅导资料和模拟试题以帮助您快速了解并适应新版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范围。
2012年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大纲新增内容汇总:
单 元 | 细 目 | 要 点 |
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 法律责任 | 医疗卫生机构的法律责任 |
十二、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 | 1.概述 | (1)医疗损害责任的赔偿主体 (2)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 (3)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
2.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 (1)未尽到说明义务 (2)未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 (3)泄露患者隐私 | |
3.紧急情况医疗措施的实施 | 紧急情况实施相应医疗措施的条件和程序 | |
4.病历资料 | (1)病历资枓的填写与保管 (2)病历资枓的查阅与复制 | |
5.对医疗行为的限制 | 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 |
6.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权益保护 | 干扰医疗秩序和妨害医务人员工作、生活的法律后果 | |
十三、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 1.概述 | (1)人体器官移植的概念 (2)人体器官移植的监督管理部门 (3)申请人体器官移植手术患者排序原则 (4)禁止买卖人体器官 |
2.人体器官的捐献 | (1)人体器官捐献的原则 (2)捐献人体器官公民的条件 (3)人体器官捐献意愿的撤销 (4)活体器官捐献人的年龄条件 (5)活体器官接受人的条件 | |
3.人体器官的移植 | (1)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和条件 (2)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的注销 (3)人体器官移植临床应用能力评估 (4)对人体器官捐献人的医学检查和风险评估 (5)人体器官移植的伦理审查 (6)摘取活体器官应当履行的义务 (7)摘取尸体器官的要求 (8)人体器官移植的费用 (9)个人资料保密 | |
4.法律责任 | (1)买卖人体器官及相关活动的法律责任 (2)撞自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法律责任 (3)未对人体器官捐献人进行医学检查的法律责任 (4)泄露个人资料的法律责任 (5)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务人员参与死亡判定的法律责任 (6)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 (7)医务人员的法律责住 (8)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 |
十四、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 1.概述 | 放射诊疗的概念 (2)放射诊疗的分类 |
2.执业条件 | (1)开展放射诊疗的基本条件 (2)安全防护装置、辐射检测仪器和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 (3)设备和场所警示标志的设置 | |
3.安全防护与质量保证 | (1)放射诊疗设备和检测仪表的要求 (2)放射诊疗场所防护要求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防护要求 (4)对患者和受检者的防护要求 (5)放射诊断检查的原则和实施 (6)放射治疗的原则和实施 (7)放射事件的处理 | |
4.法律责任 | 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 |
在接下来的时间爱爱医会根据考纲的新增内容做一些针对性强的辅导,使考生加强对这部分的掌握。同时我们还会根据历年的常考点和爱友最关注的一些考试资料陆续提供给更多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