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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关于推荐2013中医类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考官的通知

2013-06-14 11:14阅读: 来源:爱爱医责任编辑:爱医培训
[导读] 今年我市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将于7月1-5日举行,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经研究,决定在有关医院推荐产生考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深圳市关于推荐2013年中医类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考官的通知:

今年我市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将于7月1-5日举行,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经研究,决定在有关医院推荐产生考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医师资格考试考官的条件

(一)取得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三年的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

(二)具有一年以上培训医师或指导医学专业学生实习的工作经历;

(三)工作认真,医德医风高尚。

以上条件必须同时符合。

二、各单位推荐名额

市中医院10-12名;各区中医院各6-7名;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各2-3名;北大深圳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罗湖区人民医院、南山人民医院、宝安区人民医院、龙岗中心医院、宝安区西乡人民医院各1-2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将参加考官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聘任为2013年度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考官。考官所在单位应通知考官按时参加考官培训及考务工作,在考试期间为考官提供方便,并移交考官的日常医疗工作。

请各单位于6月9日前将加盖公章的考官推荐名单回执(见附件)传真至我委中医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中医处邮zhongyichu308@163.com .

(联系人:武肇玲,联系电话:25535993)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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