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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执业医师成绩评定相关事项

2013-04-13 20:23阅读: 来源:爱爱医责任编辑:爱医培训
[导读] 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统一组织阅卷评分,考试所获得的考生考试分数是卷面答题的原始分数。

成绩评定

1、考试分数
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统一组织阅卷评分,考试所获得的考生考试分数是卷面答题的原始分数。
2、考试分数的公布
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结束后,在卫计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规定的时限内,考生考试正式分数将以成绩单的形式寄到各考区,考试成绩以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下发的考试成绩单为准。考生可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考试报名所在地)领取考试成绩单。考生也可在国家医学考试网上(http://www.nmec.org.cn)查询考试原始分数。
考试成绩以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下发的考试成绩单为准。
3、成绩单
考试成绩单是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向考生报告考试分数的正式文件,也是考生申请注册的重要依据,须妥善保存。如成绩单印刷错误或姓名、考试类别等打印有误时,可向考点办公室提出重新打印的书面申请,经考点、考区核查确属打印(印刷)有误时,按规定程序重新发放成绩单。考试成绩单手写、复印均属无效。

二、成绩查询

医师资格考试分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其中医师实践技能考试成绩约考后半个月陆续发布,而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考试成绩一般在考后2个月左右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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