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2010年度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综合评审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要求
(一)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均通过考核的二级考生,可在考点申报综合评审。
(二)综合评审采取撰写报告的形式。考生须按要求提交报告及有关材料。
二、报告撰写
(一)报告选题
考生须提交个体健康管理报告一份,群体健康管理报告一份。两份报告均应为考生职业实践中的真实案例(报告中匿名)。
(二)报告撰写要求
1.必须由考生***完成,不得侵权、抄袭,或请他人代写。
2.如无特殊说明,个体健康管理报告字数原则上不少于2500字,群体健康管理报告字数原则上不少于3500字。
3.报告所需数据、参考书等资料一律自行准备,报告中引用部分须注明出处。
4.报告一律采用A4纸打印,一式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