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爱医考试 > 医师高级职称考试资讯 > 2020年卫生高级职称资格考试(副高、正高)报名条件
一、主任医师/护师/技师/药师
1、医学中专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受聘副高职务满七年;
2、医学大学专科毕业,受聘副高职务满七年;
3、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受聘副高职务满七年;
4、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受聘副高职务满五年。
二、副主任医师/护师/技师/药师
1、医学大学专科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七年;
2、医学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五年;
3、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四年;
4、取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二年;
5、临床医学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三、主任医师医学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从事副主任医师工作不少于五年。
四、符合下列有关条件,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主治医师任职资格:
1、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三年;
2、取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
五、符合下列有关条件,申报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任职资格不受上述学历和任职年限的限制:
1、获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
2、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及以上奖的主要完成人。
高级职称评审材料
一、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1、专业理论笔试成绩单或综合合格成绩保留证明(湖南卫生计生人才网打印)。 .
2、***、***书复印件。
3、任现职***书复印件。
4、医师***书复印件。
5、医师(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
6、任现职称以来的聘书(文)复印件(包括首聘、后续聘用)。 .
7、《卫生技术人员下基层 (县、乡)医院服务登记表》复印件。
8、《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9、《专 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原件。
10、所在工作单位《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
11、本人与人事代理机构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书、聘用单位出具受聘者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证明(于非事业单位类别人员提交)。
二、职称评审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1、《专 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两份(不装订)。
2、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用人单位评分表(不装订)。
3、《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 。
4、个人述职报告。
5、申报材料信息表。
6、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无则不提供)。
7、行政性综合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无则不提供)。
8、论文复印件(正高至少3篇,副高至少2篇)。
9、计算机考试证书复印件(无则不提供)。
10、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无则不提供)。
11、其他材料。
三、整理申报材料应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表格的填写均要求字迹工整、清楚。
2、所有申报材料应统一装入档案袋内,档案袋正面应写明申报人姓名、单位名称、申报专业、申报职称、单位类别,并列出申报材料目录,档案袋底端封口处应醒目地写上申报人所在单位名称。
3、所有申报材料中除两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用人单位评分表》不装订外,其他材料均要按此要求装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