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给患者作超声检查时常听到“我已经住院几天了,还没给我用药,天天只是作检查。”也有人说:“我已经去了几家医院,**吃药都一个月了,病还未见好转。”是的,他(她)们说的都是事实。对于前者,出于慎重考虑,在未诊断清楚前不用药是科学、慎重和负责任的表现。因为乱用药虽能给医院和科室增加收入,但对患者就很不利,一方面增加经济负担和浪费,另一方面可致医源性或药源性疾病。此外,有些情况下,用药后药物可干扰实验室检查致化验值不准确,所以在诊断不清时,无特殊情况而不用药不是坏事,患者应该理解才是。对于后者则是普遍现象。治病用药不外是对症和对因治疗,但有时在未搞清病因时就对症治疗往往带有盲目性,可掩盖症状,妨碍诊断,如患者发热就诊时,有人见热就退,滥用解热药,结果使热型不典型,而不利于观察分析病情,有时出汗过多还可造成虚脱。当然,有时除了上述情况还有其他原因。有时患者的诊断当时认为正确,用药后效果也明显,但出院后不长时间又发病,经仔细反复检查才发现当时诊断不全面,仅部分正确,主要病因未除,治疗效果自然不巩固。所以,准确的诊断和必要的检查不可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