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对象
(一)符合卫计委第52号令的报考条件者。
(二)2006年卫计委第52号令颁布前已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但未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或确有专长证书,并准备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2年10月22日—31日在户口所在地的市州卫生局报名。
三、考核内容、时间及地点
(一)综合笔试:2012年11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临床实践技能(实际本领)考核:2012年11月25日。
(三)综合笔试和临床实践技能(实际本领)考核均在长沙统一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