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正式审议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止条例》,决定从7月1日起施行艾滋病检测实名制,要求接受检测者向检测机构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现住址等真实信息。
广西是我国艾滋病流行的主要区域,以往推行的是艾滋病患者匿名就诊制度,尽管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病人的隐私,但同时也带来相应的安全隐患:大多数接受艾滋病检测的人在检测时使用假名字,检测出来之后无从跟踪,影响了疫情的准确统计、防控效果和**的决策部署。
该《条例》主要内容还包括病人对医生、配偶或与其有性关系者负有告知义务;**应将艾滋病医疗救治纳入公共卫生和社会保障体系;服务业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在营业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自动售套机,每年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艾滋病检测等。该《条例》要求,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检测机构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