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应症
(1)自愿接受绝育术且无禁忌证者。
(2)患有严重的全身性疾病不宜生育者,可行治疗性绝育术。
2.禁忌证
(1)各种疾病的急性期。
(2)全身健康情况不良,不能胜任手术者,如心力衰竭、产后出血、血液病等。
(3)腹部皮肤感染或内外生殖器炎症者。
(4)患严重的神经官能症。
(5)24小时内2次体温达37.5℃或以上者
3.手术时间选择
(1)非孕妇女应选择在月经前期,最好是月经结束后3~4天。
(2)人工流产或取环术后。
(3)自然流产月经复潮后,分娩后24小时内,剖宫产、剖宫取胎术同时。
(4)哺乳期或闭经妇女应排除早孕后,再行手术。
4.术前准备
(1)评估受术者的认识水平、对手术的接受程度,耐心解答提问,解除其思想顾虑。
(2)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全面评估。
(3)按腹部手术要求准备皮肤,作普鲁卡因皮试。
(4)测生命体征,排空膀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