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医师多点执业并不是全国都可以试行,比如说广东就在2009年成为了医师多点执业的全国试点,对于这一政策的出台吸引了很多医师,都希望可以申请多点执业,那么医师多点执业需要哪些条件?
新办法规定,医师多点执业应当办理新增执业地点手续。符合条件的医师可以申请增加2个执业地点,分别作为第二和第三执业地点,其原执业地点为第一执业地点。 若是想轻松考试,请让爱爱医为你选择辅导课程,点击此处查看 新办法规定,持有内地《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或具有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或**合法行医资格,已在广东省办理《港澳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且在执业有效期内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居民可申请在广东省地域范围内多点执业。 申请多点执业的医师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除了已在第一执业地点办理离退休、辞职、退职手续的医师,且未变更注册至其他医疗机构执业的,其余的医师申请多点执业的,都要经第一执业地点同意。而且这些医师在向新增执业地点负责医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相关材料时,也要提交第一执业地点出具的同意申请人多点执业的证明。 除此之外,申请多点执业的医师还要具有中级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同时满足身体健康,能胜任多点执业工作;2年内医师定期考核合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被核实的医德医风方面的投诉记录等多项条件才能进行申请。此外,还要求申请多点执业所从事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与该执业医师在第一执业地点注册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一致,而且在拟聘用该执业医师的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范围内。
需经第一执业地点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