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储存保管方法
必须严格实行专库(专柜)保管;二者可存放在同一专用库(柜)房内。专库(柜)必须执行双人双锁保管制度,仓库内须有安全措施,如报警器、监控器。建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专用账目,专人登记,定期盘点,做到账物相符,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麻醉药品入库前,应坚持双人开箱验收、清点,双人签字入库制度。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出库时要有专人对品名、数量、质量进行核查,并有第二人复核,发货人、复核人共同在单据上盖章签字。
由于破损、变质、过期失效而不可供药用的品种,应清点登记,单独妥善保管,并列表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听候处理意见。如销毁必须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监督销毁,并由监督销毁人员签字,存档备查,不能随便处理。
麻醉药品的大部分品种,特别是针剂遇光变质,库(柜)应注意避光,采取遮光措施。 [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二类精神药品,可储存于普通的药品库内。
2.医疗用毒性药品的储存保管方法
毒性药品必须储存于专用仓库或专柜加锁,并由专人保管。库内需有安全措施,如警报器、监控器,并严格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毒性药品的验收、收货、发货均应坚持双人开箱、双人收货、发货制度,并共同在单据上签名盖章。
毒性药品在建立收支账目、定期盘点,以及对不可供药用的毒性药品的销毁等规定与要求与麻醉药品相同。
3.放射性药品的储存保管方法 [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放射性药品应严格实行专库(柜)、双人双锁保管,专账记录。出库验发时要有专人对品种、数量进行复查。过期失效而不可供药用的药品,不得随便处理。
放射性药品的储存应有与放射剂量相适应的防护装置;放射性药品置放的铅容器应避免拖拉或撞击。
4.退货药品的管理
药品经营企业对销后退回的药品,凭消瘦部门开具的[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退货凭证收货,存放于退货药品库(区),由专人保管并做好退货记录。经验收合格的药品,由保管人员记录后方可存入合格药品库(区);不合格药品由保管人员记录后放入不合格药品库(区)。退货记录应保存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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