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药士药事管理辅导精华——药品生产批号与生产日期、有效期的关系
在我国,药品批号多与药品生产日期相联系,并把批号作为识别药品新旧程度甚至推算药品有效期的依据。然而上述批号编制的规定带有一定的专业性质,对药品使用者来说并不能从中理解到生产过程的有关信息;对药品生产者来说,如果既要把涉及到药品生产过程中影响药品质量的关键工艺或设备反映出来,又要满足批号表示生产时间的要求,批号往往变得很长,批号标识可能因此增加难度和成本。可见,把批号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硬性联系起来,具有不合理性。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药品的包装上必须标明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或失效期)这三项内容,企业一般使用一组**数字或数字加字母的形式来标示,它们分别代表的含义是:
1.产品批号:是用于识别某一批产品的一组数字或数字加字母。但要特别注意这组数字与该产品的生产日期没有直接联系,如某产品批号可标示为20020215、20031245、200507AD等形式,从批号上不能确定生产日期。
2.生产日期:是指某种药品完成所有生产工序的最后日期,如某产品生产日期是20030201,说明这批产品是2003年2月1日生产的。
3.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保证质量的最长使用期限,超过这个期限,则不能继续消瘦、使用,爱爱医医学考试中心网收|集整理否则按劣药查处。药品有效期的计算是从生产日期开始的,如某种药品生产日期是:20040213,有效期是三年,那么有效期的合法标示就是20070212或2007年1月。
在了解了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的标示方法及具体含义后,广大消费者在用药时就不会导致服用过期失效的药品,从而保证用药的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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