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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师报考条件(2)

2011-01-04 16:54阅读: 来源:医学教育网责任编辑:爱医培训
[导读] 护师报考条件,参加2011年护士考试的考生们注意了,护士考试报完名以后还要经过资格审核,如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不能参加卫生资格考试!
 
  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护理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或符合条件。
 
  2、报名条件中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报名参加2011年度护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0年12月31日。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3、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书。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部分专业系主亚专业,主亚专业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等科目考试中使用共用试卷;具体可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情况的说明”中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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