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及学分登记
2012-12-01 16:05阅读: 来源:爱爱医责任编辑:爱医培训
[导读]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项目为、指导和自修三类,实行学分制。具有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获取的学分不得少于25学分,注册期3年内累计不少于75学分。其中和指导项目学习每年不得少于10学分,自修项目学习可累计获取学分。
一、 继续教育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项目为、指导和自修三类,实行学分制。具有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获取的学分不得少于25学分,注册期3年内累计不少于75学分。其中和指导项目学习每年不得少于10学分,自修项目学习可累计获取学分。
项目、指导项目由省执业药师培训中心承担,省药监局审核批准;自修项目由执业药师自行选定项目,如参加学术会议、专题考察、撰写论文等业务学习。
二、学分登记
参加继续教育实行登记制度,统一颁发《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由举办单位在登记证书上盖章确认,自修项目由省药监局制定管理办法。
添加爱医培训微信即可免费获得相关
专业考试题库一套,历年真题、章节
练习题、考试模拟题应有尽有!
手机/微信:17052762074
版权声明:
本网所注明来源为"爱爱医"的文章,版权归作者与本站共同所有,非经授权不得转载。
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
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热点图文
-
2022年执业药师《药一》备考已经开始啦!准备报考2021年执业药师《药一...[详细]
-
执业药师药学服务规范,你都知道有哪些吗?执业药师药学服务规范是《药事管理与...[详细]